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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徽韵水乡 生态古镇”合肥三河摄影大赛
2012-06-03 23:43:57 来源:青年摄影家网 作者:合肥市摄影家协会 【 】 浏览:179次 评论:1



一、活动主旨
    为充分展现合肥三河古镇独具的水乡特色,突出“徽韵水乡,生态古镇”的文化内涵,大力挖掘和弘扬三河传统文化,提升三河文化品味,积极推介宣传三河,不断提升三河的知名度,促进三河旅游快速发展。

二、举办单位
    主办单位:合肥市文联、三河镇人民政府
    承办单位:合肥市摄影家协会、三河文广站、 三河旅游办

三、赛事细则
    1、参赛作品主题
    以三河古镇为创作主线,充分展示“徽韵水乡,生态古镇”的独特魅力。
    2、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。
    3、作品评选及奖酬
    由合肥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本次大赛入选作品110幅(组),其中:
一等奖1幅(组) 奖酬人民币3000元
二等奖3幅(组) 奖酬人民币2000元
三等奖6幅(组) 奖酬人民币1000元
优秀作品100幅(组) 奖酬人民币100元
   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,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。以上均颁发合肥市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,并作为申请加入合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个人所得税自付。

四、征稿要求
    (1) 中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(含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省)及海外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。
    (2) 参赛作品拍摄时间、地点必须注明,题材、体裁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,
    (3) 投稿方式:网络投稿至逍遥津论坛民生镜像http://bbs.hf365.com。
    (4) 作品入选后,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,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。请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)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。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    (5) 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    (6)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对于所有入选作品,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及非商业性宣传资料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    (7) 投稿作品的作者,应对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    (8)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,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 (9) 本次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

五、联系地址
肥西县三河文化站
联系人:刘桂芝 胡先平 徐能芝
电 话:0551—8751295




Tags:合肥三河摄影大赛 责任编辑:ivan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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